警員執勤|過失致死案件|改判無罪

桃園市保安大隊警員開警車追捕騎機車逃逸的毒犯,余嫌拒捕,自撞水泥護欄受傷,後座女子彈飛喪生

一審認定警員未保持安全距離、追捕過程違反比例原則,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半年

警員委任我上訴二審,高院認定余嫌不停車而失控肇事,警員依法追捕無過失,逆轉改判無罪,整件官司纏訟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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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律師高考及格(93台檢證字第6061號)

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(中國北京)

國立中興大學法學士(台灣台北)

桃園所:桃園市桃園區文中路37

新北所: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147

手    機:0960-8888880973-888888

事務所:03-36922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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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務員涉訟、車禍過失致死案件律師、無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