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員執勤|過失致死案件|改判無罪
桃園市保安大隊警員開警車追捕騎機車逃逸的毒犯,余嫌拒捕,自撞水泥護欄受傷,後座女子彈飛喪生
一審認定警員未保持安全距離、追捕過程違反比例原則,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半年
警員委任我上訴二審,高院認定余嫌不停車而失控肇事,警員依法追捕無過失,逆轉改判無罪,整件官司纏訟8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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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律師高考及格(93台檢證字第6061號)
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(中國北京)
國立中興大學法學士(台灣台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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