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員執勤|涉犯過失傷害|改判無罪

桃園警局大樹派出所警員,處理青少年聚眾滋事案,騎警用機車抵達時,官男衝撞警員,導致少年骨折

官男被依妨害公務送辦,卻反指警員攔停時未先有口頭或開啟警鳴器等,最後警員遭桃園地檢署起訴

這位員警執行勤務被起訴過失傷害,對造還提出369萬的國家賠償

一審雖判有罪,但警員還是信任律師,繼續委任上訴二審,改判無罪,全案無罪確定


2003年律師高考及格(93台檢證字第6061號)

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(中國北京)

國立中興大學法學士(台灣台北)

桃園所:桃園市桃園區文中路37

新北所: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147

手    機:0960-8888880973-888888

事務所:03-3692200

點擊臉書個人專頁


公務員涉訟、過失傷害案件律師、無罪

公務員涉訟、過失傷害案件律師、無罪

公務員涉訟、過失傷害案件律師、無罪